把“三关”促“三化” 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落地见效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10
11月10日,《哈尔滨日报》一版“严惩诬告陷害 激励担当作为”专栏推出系列报道第三篇《把“三关”促“三化” 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落地见效 》。
把“三关”促“三化” 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落地见效
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发挥派驻优势,推动协作配合高效化、惩治诬告常态化、澄清正名精准化,严肃查处了公职人员孙某诬告陷害他人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2名公安民警澄清正名,被省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持续释放了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好政治效果关
推动协作配合高效化
全面学习领会。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专项治理工作,高站位认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落实措施,强力组织推进。建强组织机构。成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务会议统筹协调,建立信访室负责线索研判筛查、案件检查室负责审查调查、审理室负责重点案件督办,分工负责、协同运行的组织机构,专题召开5次组务会议研究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密切协同联动。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健全对接市纪委监委职能部门的内部衔接机制,开展联合培训3次,形成组织有力、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压实落靠责任。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核查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制度》《分级负责澄清正名工作制度》,明确线索摸排、类案攻坚、制度保障、舆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压实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有力有效推进。
把好纪法效果关
推动惩治诬告常态化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按照“准”、“全”、“严”的工作标准,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蹄疾步稳、压茬推进。
排查信访举报突出“准”。结合专项治理要求,完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图》,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的重复件等异常举报行为、2022年以来的查否件进行梳理排查,严格区分“无心”还是“有意”,“失实”还是“诬告”,仔细甄别诬告陷害线索。推送问题线索突出“全”。先后对署名为“姜某某”“马某某”“赵某某”举报民警贪污、挪用公款等31件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分三批次推送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侦办,推送线索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17.2%,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清零见底。督办问效突出“严”。对推送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定期跟踪督办,推动市公安局先后4次召开推进会议,对公职人员孙某案严查快处。经查,孙某原是公安局退休民警,因和同事之间有误会,因而心生不满开始多次诬告。2023年3月,孙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哈尔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侦查。
把好社会效果关
推动澄清正名精准化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案件的同时,会同市公安局做好惩治诬告陷害的“后半篇”文章,积极稳妥为12名干警澄清正名,以点带面激发了广大民警干事担当热情。
规范指导。召开被诬告错告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严格把握政策、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保密规定,审慎稳妥对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开展。有序推进。推动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妥善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正名,同时将澄清正名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推送给组织人事部门。跟踪回访。会同公安机关采取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做好澄清后的跟踪回访,了解相关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主动为党员干部加油鼓劲、减负减压,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投身振兴发展。
(王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