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集中研讨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边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在学纪知纪上走在前,在从严执纪上敢担当,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推动以学促知、以学促行、以学促廉,在全省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好“第一方阵”,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夯实“学”的根基,在持之以恒、持续深入上下更大功夫。要原原本本学,把《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逐章逐条学习,做到全面熟知掌握;融会贯通学,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特征;以上率下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督学示范作用,提升干部学纪明纪主动性,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会议要求,要体现“用”的效果,把所学所悟所获体现和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中,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严格执纪,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把严的态度亮出来,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执纪为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规范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坚决纠治伤害民心、侵犯民利、引起民愤的突出问题;要纪法协同,坚持纪法双施双守,一体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做到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发挥“促”的作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强化监督促落实,聚焦“国之大者”,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见效;要固本培元促正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党员干部提升党性觉悟、改进工作作风,让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在龙江大地蔚然成风;要用好策略促担当,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在运用“四种形态”中立规明向,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中促进敢为,在规范审慎问责中激发干劲,在严惩诬告陷害中扶正祛邪,为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凝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
会议要求,要增强“守”的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以更严纪律要求自己,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秉公执纪执法、廉洁履职用权,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负其责,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严管所辖,紧盯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徐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