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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两个会议 压实四方责任 推动县级巡察走深走实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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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两位成员未列席书记专题会议;与会人员对巡察报告存在的一些问题指出的还不够全面,有的虽然点出了,但问询不够、了解不细,有的同志指出问题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对巡察话语体系和规定要求还不够熟悉;巡察报告质量不高,政治属性不强,‘三个聚焦’不精准……;区委应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中央,参照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做法,健全和完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严格依制度组织召开会议……”这是近日哈尔滨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列席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后,向该区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意见建议。

2022年初以来,哈尔滨市把派员列席区、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列席区、县(市)巡察工作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在区、县(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时,由市委巡察机构派出局(处)级干部列席会议,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现场观摩调研,加强对区、县(市)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据哈尔滨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介绍,派员列席各区、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重点要看“四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即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和巡察组履行具体落实责任情况,同时还要看是否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汇报时间,看是否按规定时间召开会议;二是参会人员,看是否应参会(列席)人员均参会;三是会议质量,看参会人员是否认真履职,充分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出的问题和线索是否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四是报告质量,看是否能够体现巡察工作政治属性,通过业务问题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问题看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

会后形成列席会议情况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经市委巡察办审定后形成反馈意见,向有关区、县(市)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工作规范。结合对列席会议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各区、县(市)委巡察机构下发工作提示。每年底将列席会议情况纳入对区、县(市)巡察工作年度考核中,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向各区、县(市)党委通报。

这一做法,有效推动了区、县(市)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实施责任,促进了区、县(市)巡察质量提升。“我们家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开的比以前及时多了,领导都主动要求,点评也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了,特别是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数量更多、更精准,处置意见更明确了,市里列席会议作用真的很大!”部分区、县(市)委巡察办主任说。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委巡察机构已经列席了5个区、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计划在本年度内,实现对18个区、县(市)两个会议列席全覆盖。这是哈尔滨市委巡察机构压实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举措之一。除此之外,哈尔滨市还将采取专项检查、指导督导、调研片会、经验交流、报备报告、量化考核等方式,打出一套“组合拳”,全面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推动基层巡察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