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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情况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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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市直单位(包括市属企业)、检察系统、监狱系统开展的常规巡察、联动专项巡察的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一、市直单位党组织10个(常规巡察)

(一)市委政研室(深改办)党支部

问题:强化理论武装不平衡,调研参谋辅政作用不够突出,推动改革工作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到位,加强廉政教育不够严格;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还不规范。

(二)市委网信办机关党总支

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网络安全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还有不足,网络正能量传播覆盖面和分众化不够,网络社会工作有弱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的不实,抓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互联网行业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三)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党支部

问题: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创新发展求突破意识还不强,保密技术检查及监管工作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还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不足,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还不严格。

(四)市委军民融合办党总支

问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研究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有差距,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牵头抓总作用不到位,深入企业调研力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开展廉政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工作创新担当精神不够。

(五)哈尔滨市发改委党组

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广度不够,履职尽责能力不够强,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显著,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需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基层党建基础不坚实,选人用人工作不完善;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六)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

问题:政治理论学习实效性不强,履职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短板;“两个责任”需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发力,资产资金处置使用存在风险隐患;基层党建工作还有提升空间,选人用人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七)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

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工作站位和履职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意识形态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党建工作短板明显,选人用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

(八)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统筹落实退役军人事务主责主业能力不足,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够;党组织建设工作基础薄弱,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财务纪律执行不严格。

(九)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党工委

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意识形态责任制未有效落实,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发挥经济“桥头堡”带动和辐射作用不突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责任缺失,财务和基础建设等重大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对党内政治生活不重视、不认真、不严肃,常态化党建工作有差距,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不规范。

(十)哈尔滨市亚布力党工委

问题:党工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舆论宣传阵地管控需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够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监督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效果不明显,“三重一大”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检察系统党组织10个(常规巡察)

(一)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执行党的理论学习制度不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不到位;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淡薄,党建工作制度不够规范,责任落实存在偏差,抓基层党建不到位,支部工作薄弱,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依法履职有弱项,立案监督有欠缺,侦查监督不够严格,主题教育未建立长效机制。

(二)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执行党的理论学习制度不严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意识淡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存在短板,形成长效机制过缓。

(三)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执行党的理论学习制度不严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的不实;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落实监督责任尚有薄弱环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差距;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解决基层党建短板不到位,依法履职存在瑕疵,侦查监督意识不强,审判监督力度不足。

(四)延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党组“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管理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流于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学习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松软,人才流失严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检察业务工作监督体系不完善,扣押款管理不严格;对基层党建工作管理指导不到位,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五)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履职尽责不到位,业务能力有短板,制度建设有缺失,对意识形态管控有差距;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践行为民宗旨有差距,财务管理存在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不力,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六)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存在学用“两张皮”问题,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有差距,党组对提升办案质效指导不到位;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发展新党员工作不严谨、不规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落实不规范,没有激励干部干事办案担当的有效机制;“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缺失,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七)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差距,检察业务能力不足,文书规范性需加强,财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存在廉洁风险;党的全面领导需加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弱化,干部队伍结构失衡,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效果不明显。

(八)尚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足,中心组理论学习缺乏深入性,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主体责任落的不实,党性党纪教育不够深入;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坚持开展相互批评的经常性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检察工作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九)依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政治站位高度不够,学思践悟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监督责任有所缺失,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隐患;党组决策意识不强,抓基层党组织不力,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履职担当“精气神”不足,案件审批不严谨,责任意识不强,案件定性把关不严,案件办理重实体轻程序,专项整改推进力度不够。

(十)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党组抓党的建设工作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党组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突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法律文书不严谨、不规范,补充侦查案件和提起公诉案件监督力度不够。

三、市属企业单位党组织6个(常规巡察)

(一)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浅尝辄止,推进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国企改革和提质增效工作进展缓慢,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两个责任”没有落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简单化、形式化,聚焦主责主业精力投入不够,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层党建不够规范,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严格。

(二)哈尔滨先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党委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显著,对行业风险防控不重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内部资产和经营管理不规范;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层皮”,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一岗双责”履职不实。

(三)哈尔滨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党委

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浅尝辄止,国有企业改革存在形式化倾向,去行政化不彻底,对公有房产的管理存在漏洞;党委主动发挥企业政治核心作用不到位,纪检监察的监督体系没有建立,监督责任没有落靠,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点;班子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有待加强,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严格。

(四)哈尔滨哈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展不快,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变相提高福利现象,党的会议制度落实的不好,缺乏严肃性;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支部设置不合规,委员未配齐。

(五)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管控不力;热费收缴执行不力,融资管理存在风险,工程项目管理缺失,财务管理风险严重,严重违反“八项规定”,补助津贴发放随意;廉政建设存在缺失,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基层党建不够健全,干部管理不够规范。

(六)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党委

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在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等存在短板,引领高质量、创新发展的紧迫感不强、招法不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缓慢,党委履行工作责任不力,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意识形态观念淡薄;投资管理存在风险,资产经营管理不力,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党组织设置不合理,“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存在偏差。

四、联动专项巡察单位3个党组织

(一)黑龙江省东风监狱党委

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敏感领域权力运行监管不够严格,深化监狱改革用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乏力,财务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长效治理机制不健全。

(二)黑龙江省黎明监狱党委

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差距明显,依法履职能力不强,推进改革力度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弱化,行业乱象治理不够有力,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班子自身建设薄弱,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选人用人随意性大,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三)哈尔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问题:理论学习有差距,综合改革成效不彰;党建工作抓的不实,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主体责任未落靠,监督工作有弱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有短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机关干部违规兼职,干部作风飘浮,任用干部未执行回避制度,选拔干部文书档案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