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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进行时∣南岗区:多措并举齐发力 巡察整改有成效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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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要体现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南岗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巡察整改力度,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一、以查促改,压实整改责任。南岗区采用督查检查等多种办法,对基层党组织的整改工作进行检验,督促基层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开展年度专项检查。区委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当中。年初,专门成立了多个检查组,对全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的专项检查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进来,作为整改工作见实效的一项内容,通过检查发现了共性问题11个、个性问题21个。通过此项工作开展,释放出区委对巡察整改工作“严”的强烈信号。二是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派人组成督查检查组,通过采取听、看、查、评等工作方式,先后对市委提级巡察的区法院、红旗满族乡和王岗镇等3个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督查评估,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开展巡察“回头看”。针对巡察中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较多的单位,适时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让“漏网之鱼”无处藏身,对心存侥幸心理的干部再敲警钟,形成持续震慑。目前南岗区已对46个党组织开展了“回头看”。  

二、建立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南岗区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一是纪检监督机制。区纪委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区纪委监委各职能部门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情况落实的工作职责,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通过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二是专项监督机制。区委组织部出台《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针对选人用人开展专项检查;区委宣传部出台《区委宣传部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以“外在压力”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区委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对一个阶段全区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让全区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重视,为整改落实、监督执纪提供精准靶向,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4月份南岗区召开全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落实责任,推动全区整改更深入、更彻底。

三、制定流程,筑牢整改基础。南岗区为提升巡察工作整改质量,夯实工作基础,确立规则标准,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全程把控进度。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账跟进,定期向巡察办报送整改推进情况。二是跟踪问题销号。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类似问题的防范机制已建立健全到位,且认为可销号的问题,及时向监督检查室提出申请,监督检查室严格按程序进行销号。坚持做到“一条整改措施,一本台账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补充完善台账资料,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规范整改档案。区委巡察办下发《南岗区巡察整改工作归档材料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做好巡察整改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充实完备、严谨规范。

截至目前,十一届南岗区委各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989个,已整改1909个,整改完成率为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