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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 巡察全面展开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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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12日,十四届哈尔滨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各巡察(督导)组现已完成进驻,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28个市直单位、区县(市)检察院和市属企业党组织实施巡察;对2个监狱实施省市联动专项巡察;对1个供销社进行省市县联动巡察“回头看”;对10个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建设及信访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同时,指导督导3个区县巡察组,对9个乡镇(街道)党组织实施提级巡察。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兆力在书记专题会听取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严肃对待市委巡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落实好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党委(党组)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