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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坚持“三个到位” 扎实做好巡察督查整改和量化评估工作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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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的重要内容。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全面启动对呼兰区四届区委专项巡察和第四轮巡察的23家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工作,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呼兰区委巡察办严格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要迅速动员部署,及时以党内文件的形式转发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内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根据问题整改“三个清单”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巡察督查,推动整改监督到位。加强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提高整改量化评估的前提基础。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呼兰区委巡察办充分发挥“总协调部”的作用,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做好对接,通过开展日常督查、回访督查,采取函询、听取汇报、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集中管理、定期汇总、综合研判,重点解决了整改落实不具体,前紧后松,搞“文字整改”等问题。

三是开展量化评估,推动成果运用到位。为切实抓好“量化评估”工作,呼兰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通知的实施意见。呼兰区委巡察办充分运用“督查报告”和“量化评估”两把尺子,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查缺补漏,规范整改成果运用机制。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询问情况、下沉基层了解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建设、整改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