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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纪委监委构建“四位一体”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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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不是前进的“紧箍咒”,而是激励的“引路灯”。呼兰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提拔启用“四位一体”机制,对被问责党员干部既严肃处理,又注重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既严教严管,又关心关怀,帮助其改过自新再出发,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释放了严管厚爱的强烈信号,营造了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容错纠错敢于“撑腰”。呼兰区纪委监委坚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呼兰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免责办法(试行)》,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情况,综合评价分析,容错纠错并举,既保护工作积极性,激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也汲取教训、认真改错,避免重蹈覆辙。

澄清正名勇于“亮剑”。呼兰区纪委监委坚持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对谈话函询后发现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采信本人陈述予以了结的;经复核后,认定失实或查无实证予以了结的;发现被谈话函询人存在部分问题,以适当方式处理后予以了结的,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反馈了结情况,予以通报澄清。

回访教育体现“厚爱”。呼兰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通过引导、谈心、教育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思想动态,做实做细思想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防止一处了之、一问了事。

启用提拔重给“舞台”。呼兰区纪委监委坚持回访教育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对受处分干部分类管理,与组织部门沟通,对“表现好”的,积极推荐使用,使其在更好的“舞台”,释放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