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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延寿县教育局原教育科研所所长孙春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延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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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教育局原教育科研所所长孙春日在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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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至10月,孙春日作为延河镇团山村贫困户孙某的帮扶责任人,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入户开展帮扶,将手机放在帮扶对象家中,让其代为签到,应付组织检查。2019年4月,孙春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