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延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延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2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表
七、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形式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负责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规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汇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直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等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延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党风室、信案室、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总体情况
2021年延寿县纪委部门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收入预算为845.12万元,支出预算为845.12万元,收支平衡,比上年增加7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及办案费用支出。
2、收入预算说明。2021年延寿县纪委收入预算为84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5.1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3、支出预算说明。2021年延寿县纪委支出预算为845.12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1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15.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延寿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0.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2.11万元,其中办公费43.5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4万元、维修费1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延寿县纪委“三公”经费安排35.7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延寿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安排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延寿县纪委国有资产总额1097.1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722.63万元,通用设备296.26万元,专用设备5.28万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2.96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延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