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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和 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 延寿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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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延寿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行政审批方面

1.职能部门便民利民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审批流程繁琐,手续材料繁多,承诺办结时限久办不结;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不协调,涉及两个以上地方或部门协调审批的工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一网通办”网办程度不深,“全程网办”停留在表面,该网上办结转网下办理,增加廉洁风险;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形成信息孤岛,造成“数据不跑,群众多跑”;自行设置审批前置条件,不认可前置部门已经审核完成的资料,反复审核;审批流程知晓率不高,指导网上办理不到位等问题。

2.审批人员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该受理的不受理,应“一次性告知”内容不说清,折腾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随意延长审批时间,借审批权“揩油”,不见钱不审批;窗口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存在利益输送,特别是名为大厅办理、网上办理,实为前店后厂等问题。

(二)政务服务方面

1.职能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应公开未公开、不公开等问题。

2.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素质不高,业务不精通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方面

1.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多,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现象频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尺度不一、以罚代管;执法单位应移交的行政处罚文书移交不及时等问题。

2.执法人员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无法办等问题。

三、受理方式

来信举报及群众来访接待地址: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371号中共延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

举报电话:0451-5302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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