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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依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部门 预算的说明

来源:依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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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依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部门

预算的说明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县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16〕3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有:

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作出本县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监察部门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直各单位及其由县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三是检查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以及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是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是负责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是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七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是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监督党风廉政建设。

九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规范和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进服务,增强监督实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是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2、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依兰县纪委监察委设16个内设机构为: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室、组织宣传部、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改善办、驻依兰纪工委、驻道台桥纪工委、驻愚公纪工委、依兰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依兰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依兰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依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3、人员构成

机关及归口的预算单位人员共有编制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在职职工人数55人、退休人数12人。

4、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收入 812.28万元,比2020年增加 130.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12.28万元,比2020年增加130.33万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 812.28 万元,比2020年增加 13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78万元,比2020年增加39.83万元;项目支出135.5万元,比2020年增加90.5万元,主要是工作量增大 

工资福利支出570.84万元,比2020年增加60.62;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216.97万元,比2020年增加68.4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大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5.5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3.17万元;会议费1.5万元;物业0.73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6.23费万元;日常维修费7.8万元;工会经费9.3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6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7万元,比2020年减少4.13 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资。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812.28万元,比2020年681.95万元增加130.33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493.2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83 万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67万元;派驻派出机构支出9.5万元;巡视工作支出1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0.3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8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2.82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57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7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8万元,较2020年预算72.8万元减少22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1年公共预算拨款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情况:无,无根据省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较2020年预算没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24.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8台。较2020年预算减少24.5万元,原因压缩公车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

7、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0万元,主要项目为办公设备购置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部门资产总额167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7.95万元,固定资产1222.75万元。 

9、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7.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8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大案要案查处: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派驻派出机构: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巡视工作:反映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费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2021年部门预算相关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9、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经济分类支出表

12、三公经费支出表

13、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以上附件见【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1年预算公开表(中国共产党依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