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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制度

来源: 依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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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制度

1.各室(办)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自查,每天下班前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并作认真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使用办案区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增强安全防火意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因过失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严禁在办案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4.执纪审查人员和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前必须由办案中心工作人员和办案人员进行安检。随身携带的物品必须全部存放在储物柜内保管,待谈话结束后,交还本人。

5.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带入办公区和办案区。

6.值班值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落实。领导班子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宿。值班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到岗后要对各楼层的水电、门窗以及设施情况进行检查,详细掌握办公楼内的人员进出情况。遇有火情、盗情及其他可疑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7.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值宿日记,做好交接班。

值班值宿期间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和紧急情况的联络。

8.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乱扔瓜果皮、烟头、废纸等垃圾。

9.各室(办)要保持室内清洁整洁,办公桌上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