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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来源: 依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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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办案车辆和驾驶员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部门用车或个人用车时,须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附件6),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2.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给驾驶员,如办公室无驾驶员时,请用车单位选派驾驶员。办公室有专人对派车情况进行登记,包括驾驶人、车牌号、使用事由、去往地点、使用时间、归还时间要详细记录清楚。

3.驾驶员与所驾驶办案车辆相对固定,本着“谁驾驶、谁负责、谁违章、谁处理”的原则,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无违章记录。

4.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他用,如被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5.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县内用车,车辆返回单位后必须停放规定位置。县外用车,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位置。

6.办公室统一使用加油卡为办案车辆加油,本着“货比三家、质量第一、价格优惠”的原则确定加油站。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加油,和驾驶员一同前往,保留小票,做好登记,驾驶员核对信息后签字确认。

7.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车辆报修申请单》(附件7),办公室经过专人鉴定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维修。车辆维修本着“服务周到、价格优惠”原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询价,询价后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附件8),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常务副书记审核后维修,维修明细报办公室财务室备案。车辆保险本着“货比三家、价格优惠”原则,由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办理。车辆外出发生故障需就近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汇报,经分管领导和常务副书记同意后维修,维修清单报办公室财务室备案。

8.驾驶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6:

公务用车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用车人员

 

驾驶员

 

行车公里数

 

金  额

 

出行事由

 

目的地

 

申请车型

 

车牌号

 

往返信息

出发时间

月     日     时      分

预计返回时间

月     日     时      分

室主任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主管领导

意见

 

 

附件7:

车辆报修申请单

报修人

 

车型

 

车号

 

报修时间

 

行驶里程

 

报修原因

 

报修项目及预算

 

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附件8:

车辆维修审批表

送修人

 

车型

 

车号

 

送修时间

 

送修厂名

 

取车时间

 

维修项目及价格

 

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