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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兰县纪委监委提醒干部检查纪律作风“十项注意”

来源: 依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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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进一步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持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经常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服务窗口检查纪律作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但纪检监察干部检查别人纪律作风的同时,自身也能有良好的纪律作风表现,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这样就能更有利于维护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也能更好地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以良好的纪律作风检查纪律作风,使监督执纪工作产生更加良好的宣传效果、教育效果、法纪效果,以及良好的社会反响,利于促进纠正“四风”,有利于促进作风好转,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从这个角度出发,依兰纪委监委不断总结和规范干部监督执纪行为,提醒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检查纪律作风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要做好准备。监督执纪前应该明确牵头儿责任人和人员分组,严明检查纪律,不能超出工作范畴监督执纪,不能越权监督执纪,避免发生工作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比如,检查中要关闭通讯设备不能因接打电话影响工作;说话要平和谦逊不能出言伤人;走路要平稳不能里倒歪斜;说明问题举止要规范不能吹胡子瞪眼,遇到被检查对象情绪激动要忍耐、冷静。客观、公正履行工作程序。

二是要着装齐整。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举止代表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因此,检查组人员应该注意穿着整齐干净,服装简朴大方,不要追逐奇异或过于追求时尚,不能太过华丽奢侈,也不能过于展示自我个性,还要扣紧纽扣不能敞胸裂怀等等,要从着装上注意“联系群众”,展示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印象。

三是要停好车辆。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要将车辆停好,要带头准守交通法规,不能违章,不能阻碍别人通行,也不能停在不该停的地方给群众正常生活带来不便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因停车不当引发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要出示证件。检查组不论是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还是饭店、超市等其它公共场所,首先要向门卫、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出示纪检监察干部证件,明示来意,取得信任支持,顺利通过和进入要检查的单位或场所,而绝不能耍特权向人家发号施令,妨碍人家履职尽责,破坏人家工作制度,更不能与人发生口角与争执。

五是要相互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是严肃的监督执纪行为,一人为私两人为公,因此,检查执纪一定要以小组形式出现,每个小组至少要有两人,每个人都要时刻随组行动。擅自搞独立大队或游离组外,就容易造成监督执纪主体争议,使人对监督执纪有效性产生质疑,容易犯低级错误,损害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六是要礼貌敲门。检查组每进入一个单位一个科室或部门都要轻轻敲门,“通知”一下对方,然后才能推门进入,一边出示证件,一边持证开展纪律作风检查。而决不能连门都不敲、“招呼”都不打一下就“破门而入”造成自身行为违法,如果由此引起争执,轻则赔礼道歉折损自身,重则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虽然发生这样的几率性很小,但也要引起足够的注意,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违法。

七是要谨慎拍照。检查组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违反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拍照为证,否则还是不拍照为宜。但拍照也仅仅是为了固定证据使用,而不能作为他用,不能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更不能因此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情来,引发后患或造成不利不良影响,因此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一定要注意准守法律。

八是要维护大局。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首先自己应有良好的纪律作风,检查的目的和宗旨是通过监督更好地促进工作,因此,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能破坏了人家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秩序,比如,尽量不要大声喧哗,更要避免与人争吵,不要打断和影响了别人的正常工作,要有大局观念,要时刻注意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工作大局,正确履行自身职责。

九是人性化处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要把握好突发问题、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矛盾冲突的处理,既要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也要注意保护好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尽量将被检查对象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比如检查公车私用的时候,遇到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情况时,可以先行拍照留证,但要尽量避开子女在场的时候再行问题核实,以免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十是要廉洁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管是检查进行时还是检查结束之后,都不能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购物券、现金或银行卡等馈赠,也不能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宴请、娱乐等消费之约,从始至终保持廉洁自律和清正廉洁的纪律作风约束,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底线,“廉洁、干净、担当”,创造良好的监督执纪成效。一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但要严肃追究组员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牵头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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