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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 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 五常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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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

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近日,五常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与巡察机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哈市提级巡察的6个党组织及上一年度巡察的15个党组织开展督查评估,共督查问题241个,已完成整改问题217个,整改完成率90%以上。
一、握指成拳,整合监督力量。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四方力量,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再监督”。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对标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哈尔滨市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制定《五常市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五常市关于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的工作方案》,对21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督查评估。二是明确督查重点。确定7种督查方式,11条督查重点,紧扣被督查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着重检查具体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整改是否建章立制,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问题归口监督原则,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部门分别针对问题线索处置、党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开展评估,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增强巡察整改工作威慑力

二、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紧盯整改“关键人”、严抓整改“关键点”,着力发现并纠正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等问题。一是紧盯主体责任。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随机约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问题整改情况,紧盯一把手、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落实,针对督查发现的整改任务“未明”、整改责任“落空”、整改进度“空转”等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谈话提醒30余人。二是紧盯日常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主动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主动认责领责,共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实效。三是紧盯部门责任。市委巡察办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反馈督查评估意见,帮助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情况,提出定期整改建议,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量化评估,精准定项测评。制定可操作、可比较、可分析的考核评估机制,力求整改评估客观精准。一是与量化指标相结合。将评估内容分解为3个维度,以100分为评估基础分数,细化9项17条减分指标,3个加分指标,通过加减分抵消后得出最终评估分,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整改评估档次。二是与自检自查相结合。采取“自评+他评”相结合的评估方式。“自评”由被巡察党组织依据评估指标先行打分,评估结果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他评”由督查评估组负责,与整改督查同步进行。三是与整改提质增效相结合。充分运用“督查报告”和“量化评估”两把尺子,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评估结果为“较差”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监督“闭环”,彰显“利剑”作用。采取“督查+评估”的模式,将巡察发现问题和推进整改落实有机结合。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原汁原味反馈,一针见血提出反馈意见,19个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共制定完善38项规章制度,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坚持双向反馈。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综合评估意见,一方面函告被巡察党组织,要求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制定整改计划、每月报告整改进度、逐项申请销号;另一方面,函告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直至问题清仓见底。三是坚持巡察成果“颗粒归仓”。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对巡察整改成果进行集中研判,对巡察反馈的241个问题进行闭环监督,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五常市委巡察办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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