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制度
来源: 五常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一、考勤制度
1、全委人员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者按旷职半天处理。
2、办公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得空岗,因事因公外出须逐级报告,并保持工作联系。
3、全委人员要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填报请假审批单,写明事由,经批准后交到综合办报备。
4、批假权限:
(1)班子成员和委内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由书记批准。
(2)委内各部门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请假一天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委内各部门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主管领导批准。
(4)委内各部门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上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常务副书记批准。
(5)请假到期后按时上班,并向批假领导销假,同时到行政办报备。
5、请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和婚丧嫁娶假期除外)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者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优活动,连续无故旷职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无故旷职30天者辞退。
6、请销假报备情况随时在全委进行通报。
二、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机关内部的环境卫生,要确保办公室整洁,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
2、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上网打游戏聊天,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向窗外倒水,乱扔杂物等。
4、配置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做到不丢失、不人为损坏;各室办组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电器开关是否关闭。室主任为本室的安全责任人。
5、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告知综合办,以便于办公室安排;会议室使用后,要保持会议室整洁。
三、车辆管理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规范机关车辆使用管理,本着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安全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由综合办设车管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确保车辆管理有序,车况良好,使用安全。为确保行车规范安全,对公务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由车管员随时跟踪了解公务车辆的行驶情况,发现不按申请路线行驶的要及时提醒,做好登记。
2、节假日及夜间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指定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指定车库停放的,由用车申请人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告知车管人员,方可停放在临时办公办案地点,但必须确保车辆安全,不出现任何事故,车管人员做好临时停放登记。
3、车管员负责车辆燃油管理,经常查看油表,及时加油,保证车辆出行时燃油充足。
(二)调度使用
1、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调度使用。五常镇区内公出不予安排车辆,五常镇区以外公出可以申请车辆。
需要用车的,由用车申请人填写出差和用车审批单,写清用车事由(办案用车的,写清线索件编号),经用车科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和常务书记签字后,交车管员安排车辆并填写派出车辆牌号,车辆驾驶人员提车时,填写出库时间、车辆公里数,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字后方可出行;车辆返回后停放到指定车库,填写交车时间,车辆公里数,由车管员验车签字后,车辆公出结束。用车申请人凭此出差和用车审批单报销出差补助。出五常辖区外公出的应提前一天申报或告知车管员,便于安排车辆。
2、派车范围:主要包括领导用车,办案用车,五常辖区外公出,市区内紧急公务用车和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3、用车调度:综合办车管员接到用车申请后,按照申请先后,及时合理调度车辆,指定车号,发放车钥匙,用车申请人自行到库提车出行。
4、车管员每周将车辆使用情况汇总,报综合办,综合办将每月用车情况汇总后,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责任安全
1、车辆驾驶人员在车辆行驶前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查,要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驾驶人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将车辆给予他人驾驶。
3、车辆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的,单位不予报销。违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辆申请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意外的,应及时向综合办报告。
5、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公车私用”,一切后果单自负。
(四)维修养护
1、综合办负责车辆的维修和养护,车管员对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车辆在公出期间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报综合办车管员进行处理。
3、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车辆维护、保养或更换零部件,车管员需填写车辆维修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指定维修点维修。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的,需补填维修单并履行审批手续。维修后,车管员要认真核对维修项目及金额,并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未经批准到非指定维修点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4、车管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所有公务车辆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