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人员十不准
来源: 尚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5
一.不准在执纪审查工作区吸烟。
二.不准将手机带进谈话室,谈话期间不得拍照、摄像、使用手机。
三.不准将尖锐易碎等存在安全隐患物品带入谈话场所。
四.不准在执纪审查工作区会见亲属、朋友。
五.不准饮酒后谈话。
六.不准单独一人与谈话对象谈话。
七.不准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八.不准相互走串谈话室、打听议论案情、跑风漏气、泄露谈话机密。
九.不准放任谈话对象自由活动、看护漏管失控。
十.不准指供、诱供、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谈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