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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船口街道东明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崔凤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松北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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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松北区纪委监委对船口街道东明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崔凤莲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凤莲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管理规定,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存入个人账户,私设“小金库”,用于各项违规支出严重违反《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意见》《会计法》相关规定

    崔凤莲身为中共党员,在负责村财务管理工作中,无视有关规定,将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账外循环,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崔凤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崔凤莲简历

    崔凤莲,女,朝鲜族,1975年12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至2018年1月任东明村妇女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松北区船口街道东明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