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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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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四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曹福霞等8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11月8日至17日,曹福霞等8人赴宁波、福州、厦门三地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行程自费去武夷山风景区等地旅游。2018年5月,曹福霞等8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第五工程处主任王振祥等5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8月,王振祥等5人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王振祥同时还存在擅自让他人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1月,王振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大队队长叶光明等5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及2016年“环卫工人节”期间,保洁大队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用保洁业务费为单位职工购买纪念品,两次共违规支出25.86万元。2018年6月,队长叶光明、副队长葛晓北、刘红玉、李德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队长张利龙受到警告处分。

4.延寿县中和镇胜利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文君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2月,杨文君违反操办婚礼事前报告承诺,罔顾组织提醒,分批次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在组织调查期间提供虚假礼金账本,拒不配合且纵容亲属蓄意阻挠,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杨文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5.巴彦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金祖亮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7月至8月,金祖亮多次驾驶单位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金祖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有的借考察之机改道旅游,有的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大操大办化整为零,甚至在组织调查期间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这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违反纪律要求,变着花样搞“四风”,必须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盯住在培训中心和食堂等内部场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公款支出费用报销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监委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身边“四风”问题。受理举报地址: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tp://haerbin.12388.gov.cn;也可关注“清廉冰城”微信公众号,登录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 尔 滨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