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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城管局汽车队原负责人 南宣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 平房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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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哈尔滨市平房区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平房区城管局汽车队原负责人南宣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4年9月起至2018年11月,时任平房区城管局汽车队队长的南宣东伙同副队长金国家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擅自使用城管局汽车队罐车、自卸式垃圾车、翻斗车私自为企业清运垃圾并收取处理费,违法获利人民1,875,135.60元。

南宣东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一百零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南宣东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南宣东简历

南宣东,男,朝鲜族,1968年12月14日出生,大专文化,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11-1990.12  中国人解放军81606部队战士;

1991.12-1993.06  哈尔滨市平房区环卫局汽车队工人;

1993.06-2001.01  哈尔滨市平房区环卫局市容监察中队负责人;

2001.01-2013.03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市容市政管理所负责人;

2013.04-至今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汽车队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