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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纪委监委:调整作战方式 坚决肃清“保护伞”

来源: 平房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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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房区纪委监委坚持主动出击,联动共享,实行“两筛两查”“三同时一互通”等作战方式,深挖细查线索,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法机关查处涉黑涉恶案件无缝对接,同时启动、同时部署、同步并行、互通信息。截至目前,平房区纪委监委正在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5件,涉及线索41条,涉案人员38人。其中,已立案19人,查结案件 5件,10起案件正在核查中。

平房区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实行涉黑涉恶线索案件优先办理、双向移送反馈、复核复查等机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力保障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并向纵深推进。区纪委监委在前期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征地拆迁、非法采矿、垄断酒水批发市场等易发生涉黑涉恶问题的行业领域,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主管部门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有案不查、违法办案,纵容涉黑涉恶人员,为涉黑涉恶人员办企开矿“开绿灯”,导致黑恶势力坐大等“保护伞”问题,坚决肃清黑恶势力。

注重长效治理和有效整改,平房区纪委监委在“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实行“一案三查”和“三长背书”,倒查责任,督促党委、政府夯实主体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针对辖区某村主任涉恶犯罪及保护伞问题,平房区纪委监委向有关党委和部门发出《限期整改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件为警示,举一反三,彻底整治整改辖区村屯基层政权建设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