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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纪委监委值班值宿制度

来源:南岗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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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楼值班值宿工作实行委领导带班,机关干部、保安人员值班制,无特殊情况全体在职干部、借调超三个月人员均参加值班。

 

二、值班值宿在工作日内,男同志每周一至周五夜间参加值班,时间为每晚18时至次日早9时;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双值班制,女同志白天参加值班时间早9时至晚18时,男同志夜间参加值班时间晚18时至次日早9时。

 

三、委领导作为值班总负责人,需做好值班工作组织、管理和检查,牵头负责处置、处理当日相关事宜。

 

四、所有参加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漏岗、串岗,有事需串班、换班的,需经主管委领导请示同意,并提前向办公室报备。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无特殊情况必须在值班室值守,办公室牵头对全委办公楼值班值宿进行检查,定期发布情况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与结果运用相挂钩。

 

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登记。日常定点、定位加强重点区域、部位巡查、检查,确保办公楼内部秩序良好、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