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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木兰县纪委监委 反馈集中整改情况

来源: 木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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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木兰县纪委监委

反馈集中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木兰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3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现场向木兰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监督责任不到位

1.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有缺位。

政治生态考核体系不健全。省市委关于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意见没有落到实处,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不紧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没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政治生态考核工作方案,将省委市委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方案,健全政治生态考核体系。二是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平时考察,2023年已对51家县直部门开展全覆盖平时考核2次,同时加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紧密结合,坚持平时考核与结果运用并重,强化平时考核结果与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评优晋升“充分挂钩”,杜绝考用结合不紧、匹配度不高等问题,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2.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不深入

常态监督不实不细。县纪委监委主动监督的自觉性较差,采取的处置方式不够精准,填写的廉政档案不完备,且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2018年以来开展的 68项专项监督工作中县本级自主监督仅1项,2020年以来10件纪律检查建议书和63件纪检监察建议书适用情形不当,2019年以来10名干部的谈话函询材料未归入本人廉政档案,2021年和 2022年6名干部的《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保密承诺书》信息填写不完整,2019年以来未按规定开展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4月23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4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自学四种形态理论与应用。4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自学记录审查证据收集与运用。二是加强廉政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在每年集中填报一次的基础上,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准确有效。三是加强专项监督,聚焦安全生产、服务提升、“小微权力”、廉洁风险等方面,选好监督切入口,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推动专项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规范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制发,对纪律检查建议适用的6类情形和监察建议适用的10类情形予以明确,按照“先审核、后签发”的原则,由承办室组拟稿,由分管常委委员、副书记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示,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起草、审核、送达等各环节。五是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谈话函询案件组织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已对本年度1件函询案件进行了抽查核实。

“四风”纠治力度不大。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查了找“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时,仅下发“通知”和“工作提示”无具体行动;“四风”纠治不动真格,没有形成震慑,“四风”问题禁而不止,2019年149人被处理,2020年111人被处理,2021年新民镇原武装部长和2022年原县城乡规划处副主任均违反廉洁纪律为子女大张旗鼓办升学宴被处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会议精神,4月20日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共通报2期享乐主义、奢靡之风、1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三是强化政治监督,准确把握节日特点和我县“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结合能力作风“工作落实年”监督问责工作,重点围绕落实作风建设、“四风”等内容开展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24次,发现问题32个,督促立行立改32个,处理19人。2023年共查处违反四风问题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监督触角基层延伸不够。派驻监督与村级监督发挥作用不明显。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1名干部2021年以来仅发现7个问题且均为一般性问题,部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不知如何开展监督且工作热情不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督办法》,规范了村级监督具体工作,由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合力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监督职能。二是运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报告、线索联合排查、党员干部述责述职等机制,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扛起监督责任,采取“全流程跟进”监督方式,准确掌握驻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和政治生态情况,综合运用财务审计、专项督查、专项调研、专项治理等手段,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2023年监督发现问题251个,处理2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

3. 履行监察监督责任不严格

与其他监督衔接贯通不畅。信息、资源、成果共享等方面联动不足,监督合力尚未形成。没有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建立起贯通协调的工作沟通机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完善了纪检、巡察、审计、政法等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与巡察、审计、公安、法院、政法委等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与公检法司、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机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增强监督合力,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4. 履行执纪审查调查处置不力

受理信访举报不规范。信访举报渠道不通畅。未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设置举报箱;投诉人反映举报电话无人接听,巡察组工作人员随机性6次拨打县纪委监委提供的投诉举报电话验证属实。(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作了公示板,对信访举报流程、受理方式、受理范围、工作职能、信访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二是组织信访举报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信访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制度》,着力解决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三是在来访接待场所外显眼处设置信访举报箱1个,便于群众信访举报投递。四是落实专人接听信访举报电话,做好信访问题答复解释和受理工作。

(二)推进勇于自我革命政治机关建设的措施不够实

1. 领导班子统带示范能力不强

领导班子治学不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新理论不深入。存在浅尝辄止倾向,学习《习近平在东北三省考察及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没有深入研讨,停留在通读文件字面浏览上。(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修正案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组织参加市纪委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辅导培训3期40余人次;班子成员领学14期560余人次,组织各小组集体学习48班次,参学干部每天学时不低于1小时,并坚持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100余篇;邀请县委党校教师作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培训1期60人次。

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认真。2018年、2019年和2021年三年未落实县委提出的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2020年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以蜻蜓点水式点拨代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激烈思想交锋。其中,“一把手”制定的4项整改措施与自查出的13个问题不对应无关联。(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5月9日,刘彦生同志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开展了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活动;二是4月10日用时四个半小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刘彦生同志对班子成员的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以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为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各班子成员对标对表,认真检视问题,共检视问题74条,其中班子成员个人56条,班子集体18条,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检视效果。

2.干部队伍建设抓的不实

机关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业务方面政策法规培训的缺口较大,个别干部自律意识不强,且留住人才的办法不多。2018年至2021年没有组织本机关干部开展法律法规、舆情应对等方面专业化培训,未选派本机关干部参加信访一线实战训练,2018年至2021年有4名干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2020年新考录到机关的5名干部刚满服务期就通过选调方式到外地工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5月10日,集中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黄啸先进工作事迹;5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山东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先进事迹。二是5月15日,集体学习中纪委关于微信群发布涉政有害言论案件教训警示的通报,强化不正当言论微信群退出,组织干部自查自纠,共退出各类微信群47个,下发保密工作提示1期。三是开展纪法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4次9个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蚁贪之害》等廉政教育系列片4次,210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纪条规4次,210余人次。四是积极解决新考入、调入人员吃住问题,着力留住人才。五是选派3名年轻机关干部到信访一线进行实战训练。

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机关党建的引领作用不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党支部换届程序空转,“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过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主题教育”等活动中机关干部剖析材料照抄、查找问题肤浅、整改措施空泛,2018年以来党支部书记应讲党课18次实讲8次,党支部换届时支委成员均由口头指定,2018年以来纪委书记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4次实际参加1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年召开了10次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了14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二是班子成员分别为全体干部讲主题党课8次,纪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18次。三是4月5日组织了革命烈士墓祭扫活动,6月2日组织了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和红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重温了入党誓词;4月28日集体学习了《中共产党章程》;5月4日开展了党性评议活动。

能力作风建设有差距。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用心不足。完成重点工作的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中的分解措施不易操作,把“办案用车年久破损缺少安全保障”确定为攻坚难题未体现聚焦改革创新要求,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中6名干部的检视材料雷同。(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十六届县纪委三次全会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木兰县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三治一创”工作专班方案》、《木兰县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专班方案》。二是县纪委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连续11年在中纪委全会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2次。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意识松懈

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2018年以来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县纪委常委会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缺位,未制定风险点监管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在新任纪委书记到任1年后未调整。(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由现任纪委书记任组长。二是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邀请兄弟地区意识形态领域专家,到我委进行了1次专题指导。四是制定了意识形态风险点监管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上级要求不严格,联接“金纪工程网络”41台涉密计算机未完成国产化替代;未组织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保密电子邮箱和微信工作群未经审批,U盘等涉密载体使用随意。(正在整改,2023年12月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1次保密知识专题培训会,邀请县机要局副局长孙宝库讲解保密知识。二是安排1名专人负责管理涉密设备及涉密文档整改。

下步措施:将对41台涉密计算机进行国产化替代,目前资金已到位,正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深入

贯彻执行“三转”要求不彻底。2019年至2021年8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驻村工作队等工作,2022年以来仍有2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城管等工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8个乡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禁止从事执纪审查以外的其他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立即整改。目前,各乡镇党委现已重新分工,乡镇纪委书记承担的其他工作办理了交接,乡镇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并长期坚持。

(三)巡视巡察整改有死角

1.个别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4轮巡视巡察整改任务中县纪委监委承担的36项主体责任任务中完成35项,剩余1项属于纸上整改。即: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的“县纪委监委受理的53件扶贫领域线索中乡镇纪委主动发现线索为零”问题,仅制定了整改方案却未实施,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的62件扶贫领域线索中乡镇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依然为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纪委监委牵头整改但未完成的任务建立了清单台账,督促乡镇纪委严格履职,精准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目前,乡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7件。

2.整改监督责任没有落地

存在对整改监督责任认识错误的问题,以为凡是由本县其他部门负责整改的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其他部门只要整改便可了事,整改过程、实效等与县纪委监委无关;存在对本级巡察整改监督走过场问题,2021 年县委第十、十一轮常规巡察反馈给县供销社、财政局、交通局的问题,其中2个单位与实施整改问题不一致,1个单位的整改问题中丢项未予整改,且对上述单位整改评估打分均在90分以上;存在对线索处置超期的问题,2018年至2021年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抽查105件,20件线索移交超期2个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在巡察整改中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定人定责限时整改,对标问题补足短板。二是强化巡察结果综合运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三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严格按照期限,高质量完成处置。市委第二轮巡察移交的8件线索全部进行初核、现已立案1件、处理2人。四是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按照工作流程,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整改评估报告。

3.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2020年、2021年未将本级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政治生态考核中。(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将2021年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基层党委政治生态考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57083584

电子邮箱:mljwzdb207@163.com

木兰县纪委监委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