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呼兰区方台镇党委的反馈意见
来源: 呼兰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方台镇党委: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24日,对呼兰区方台镇开展了提级、常规加交叉式巡察。巡察组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巡察中,共与23名各级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先后听取方台镇党委、纪检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到2个村屯走访调研,发放回收民主测评票52份,受理群众来信1件、来访28人次,查阅会议记录、专项工作报告、有关账目、干部档案等资料392份,明察暗访2次,组织21名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深入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核实有关问题等,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近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感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方台镇党委能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理念,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加压争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方台镇党委在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核心意识不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一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不到位,没有相关跟进的工作措施。村支部书记包括机关中层干部对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要精神和内涵,不了解、不掌握。二是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在安排和部署精准扶贫工作时,没有安排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在镇里规定的问责机制中也把镇党政主要领导排除在外。三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认真。党委在选人用人及“三重一大”等事项时,没有进行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执行程序不严肃。
2.党的思想建设不实。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力度不够,缺少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村级支部会议记录里没有传达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相关内容,也没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特别是没有对农村党支部党员组织学习、培训内容。多数村党支部书记对十九大精神重要内容不了解,不掌握,更说不清楚。二是镇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不强,没有落实工作责任制。没有按照十九大新精神的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宣传工作、意识形态新思想跟进力度不够。
(二)党的建设方面
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一是镇党委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不在岗造成镇党委有些重要工作无法及时研究、部署、安排,党委凝聚力不强。二是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支部制度、各种簿册等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党委对基层支部的检查、指导、监督不力,具体工作措施不完善,工作指导不到位,没有做到从党委角度对基层支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监督,没有对基层各支部书记每年述职考评内容,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党员活动日等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四是党委会记录不规范、不严肃。五是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混乱,党费收缴不力。六是领导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七是农村党员管理急待加强。党员队伍老化严重,结构明显不合理,仅有的年轻党员基本是“挂户”的大学毕业生、转业兵等,基本处于“失管、失教、失控”状态,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也不能对其实现有效的管理。八是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急需加强。需尽快熟悉党建工作,特别是农村党务工作,尽快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加强理论学习,紧跟十九大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和驾驭全村工作的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的作风建设不实,“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组织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次数少,不主动,落实不到位;二是整治“四风”问题还停留在开会动员、传达精神、转发文件等形式上,没有就“四风”问题在新时期表现出的隐蔽性等新变化、新特点制定相对应的具体落实措施;三是到各村安排部署业务工作较多,指导、检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少;四是在处理群众上访过程中还存在个别领导态度蛮横、推卸责任,矛盾上移的情况。
2.党的纪律建设不严格,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一是党委研究传达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少,签订廉政责任制不全。二是“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没有做到将分管业务工作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没有就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3.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自办案件不多,履职不到位。二是村级“老三位”问题多发,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农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发包监管不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尤为严重的是,有的村集体机动地发包期限长达几十年,有的土地承包期还跨越了国家规定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到期时间2027年,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上访较为集中。
(四)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帮扶形式单一,没有形成产业项目扶贫。区直单位、行业帮扶部门能够积极行动起来,但大多数帮扶实际是停留在节日慰问、送米送面等形式上,对谋划产业脱贫项目没有切实可行的产业帮扶方法。
2.部分贫困户急需动态管理,因户施策。以前有些低保户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省里又出台了低保户新标准,致使大部分以前的低保户不符合新标准而取消低保待遇,导致大部分人对新政策不理解而上访。这部分户中有少数住房已属危房,但由于不是建档立卡户而不能享受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因此这部分人急需贫困户动态调整后,调入建档立卡户而享受相关待遇。
二、整改建议
(一)增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二)全面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筑牢党建工作基础,落实党建责任。提高党委抓意识形态的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弱化、虚化问题;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党性教育,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宗旨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坚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工作的各项措施,防止流于形式,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到实处,并保证质量,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大从严治党力度,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党委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针对“四风”问题在新时期表现出的隐蔽性等新变化、新特点,要有足够的重视和整治的措施,防止“四风”反弹;纪委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
(四)严格遵守费用开支的各项规定。杜绝白条据等不符合规定票据报销,强化差旅费、交通费、信访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和使用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信访支出相对较大,应确保票据合规、合法、内容完整,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五)加强农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的监管。制定制度和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过去历史已发生的问题,能改必改,坚决杜绝新发生的任何一起违规发包现象出现;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履行民主程序,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采取一户一策,增强帮扶针对性;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建档立卡户”以外贫困户的关注;加强扶贫政策宣传,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
以上反馈意见,请方台镇党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此次巡察期间,方台镇党委对巡察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热情关注和参与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尤其是能正视问题,并立行立改解决了8个问题。承担联络和服务巡察工作的人员周密协调和周到服务,保障了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大用镇党委以及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委第六巡察组
组 长:何伟光
副组长:刘宏伟
联络员:李春龙
成 员:孙贵清 刘金柱
白宝臣 唐晓玲
张玉梅 姜 然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