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惠民生|办好充电这“桩”事
来源: 呼兰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4-10-28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系列部署,树牢为民宗旨,心系“万家灯火”、情牵“急难愁盼”,坚持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以鲜明态度、超常举措、果敢行动纵深推进集中整治,抓好办成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整治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守护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小区里新安装了充电桩,家楼下就能给电动车充电,既方便又安全,真是给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近日,提到小区新建的电动车充电桩,家住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向阳小区的徐云女士高兴地说。
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给百姓出行带来了便捷,但衍生的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事关群众安危,不容小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乱停乱放、交通行驶不规范等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中,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擅自拆改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检查维修网点128家,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问题37个,推动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严查生产销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截至目前,累计抽检电动自行车102批次、电池18批次、电池充电器13批次。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印发《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明确12个部门工作职责、59项整治任务,成立地县两级工作专班,聚焦电动车生产销售、拼装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事故溯源等重点环节实施全链条整治,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坚持“源头把控、疏导结合、标本兼治”方针,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多维联动、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改装、违规销售等问题,积极推进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见行见效。
“全区电动车经营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是否已做到全覆盖?对违法违规商家是如何处置的?”近日,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应急局纪检监察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时,向执法人员进行询问。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室组”联动,联合职能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走街串户等方式,梳理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重点环节263处。
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专项整治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共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检查、路面执法46次,检查各类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经营主体68家次,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违法行为、销售不合格产品4起,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0起。安装住宅电梯电动自行车上楼智能阻止系统83套,为外卖快递企业设置充换电柜11家。
新建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是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责任、监管等多方因素,紧盯整治重点和关键环节,监督推进防范安全隐患和满足群众需求一体推进。”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部门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148处、1285个充电端口,有效解决了居民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同时也为小区安全增添了一道坚实屏障。
(李胜敏)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