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0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一处原处长杜忠祥(已退休)公款旅游等问题。2016年3月28日至4月4日,杜忠祥未经批准,以开会调研为名,前往海口市旅游7天,报销费用5220元。2018年4月19日,杜忠祥到长沙市参加印刷产业博览会,会后私自到西安市旅游,报销费用3637元。两次旅游公款报销费用共计8857元。2018年11月19日,杜忠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道里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韩建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前,时任道里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局长韩建章,先后两次收受单位下属所送高档香烟,合计4条,价值2200余元。2019年4月9日,韩建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五常市小山子镇政府副镇长张世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孙跃东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问题。2019年6月,高考刚刚结束,张世勇、孙跃东在子女成绩尚未发布,录取工作还未开始的情况下,即委托镇农业畜牧中心干部王伟等人,将子女升学收礼事宜通知镇、村干部70余人(次)。为逃避组织监督,不办仪式、不设酒席,截至6月13日,王伟在办公室代孙跃东收取25人礼金合计1.1万元,代张世勇收取31人礼金合计1.26万元。2019年6月16日,张世勇、孙跃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返还收受的礼金;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四、双城区单城镇政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尹福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2月23日,尹福春不顾组织提醒和劝阻,以女儿升学为由,违规操办酒席,收受礼金共计64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25日,尹福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职务,责令返还收受的礼金。
五、尚志市一面坡镇胜安村党支部书记李成谣公款吃喝问题。2016至2018年,经李成谣决定,胜安村党支部连续三年在“七一”期间违规组织党员聚餐,并以村集体名义拖欠餐费累计3080元。组织调查期间,李成谣等人结清了拖欠的餐费。此外,李成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16日,李成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抓住中、高考升学重要节点,做好教育警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责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警自戒,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切实提高自身免疫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突出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依然故我者,严惩不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 尔 滨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