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呼兰区 >监督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9

分享:0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时刻保持定力,自觉抵制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哈尔滨市信访局一级调研员张寒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端午节,张寒黎收受下属单位白酒、啤酒、鸡蛋等节礼,价值共计1.136万元。2020年12月,张寒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黑龙江省东风监狱党委副书记马俊杰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8年12月17日至22日,马俊杰带队赴河北省某市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多次组织参训学员饮酒,并擅自外出到天津等地参观、旅游、购物。2020年11月,马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单心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国庆节期间,单心携家人到外省自驾旅游,借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途中先后五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消费1386.80元。2020年3月,单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哈尔滨五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邓清玉违规领取津贴问题。2019年1月,邓清玉从五常市司法局局长转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后,未按照规定转移工资关系,违规领取原任职务岗位津贴20个月,共计2.4万元。2020年11月,邓清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哈尔滨巴彦县龙泉镇中心学校原政教主任杨海波借子女升学敛财问题。2020年6月24日,杨海波以子女升学为由,不设酒席,在学校政教处直接收取该校教师礼金1.99万元。2020年8月,杨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必须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丝毫不能放松。

“两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风险漏洞。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切实把自身摆进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操办、公车私用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