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阿城区 >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阿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3

分享: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4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政治巡察。2019年8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在阿城区人民法院情况反馈会上通报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工作业务等7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对落实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就整改情况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成立了整改小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我院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组织召开战线、部门、党支部工作会议5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项推进会4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次,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20项。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本次巡察工作是对我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党性会诊”和“廉政把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反馈会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

(二)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结束后,我院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李金禄为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院整改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院党组逐一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制定印发了《阿城区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问题责任分解表》,提出相对应的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以上率下,突出重点。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带头进行深刻反思和反省,做到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各责任部门根据“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以及“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要求以及时限,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一方面,按照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涉及违规违纪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度方面存在漏洞的,迅速修订完善;严明纪律,跟踪督办,工作专班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需要承担责任的,依纪依规作出了处理。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五)着力服务大局,巩固整改成果。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服务好法治阿城建设来开展,巡察整改以来,我院围绕问题整改,召开4次整改专题会议。在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不仅要注重治本,更要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的事业中去,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具体问题: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我院党组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制度,发挥院党组和各党支部的集中领导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根据阿城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我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讨论研究后制定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并下发到各党支部。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政治部定期对各党支部的落实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区委第七指导组随机抽查工作推进情况时获得好评。

二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的学习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知行合一,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过程中不断增强本领。

三是健全党组会议制度。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我院健全党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此次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院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1次院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院党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们坐下来,结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严肃的自我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开展两方面进行查摆问题,查找自身原因,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

2.具体问题:(1)“三重一大”标准不明确,临聘人员未经党组讨论研究; (2)个别党组成员大局观不强,缺乏统筹协作意识。

(1)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区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支出、实行申报制度,《办法》中明确规定凡经费开支应事先填写“经费支出申请单”,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分别向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室或院党组会提出申请。根据开支数额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长、院长审批,5万至100万元以下支出由院长办公室审批,100万元以上支出由党组会审批。

二是我院将“讨论、研究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聘用临时用工人员”纳入院党组会议制度。我院于9月至10月分别招聘临聘人员四人,在招聘前用人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请院党组研究决定,并组织院党组成员和用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确认招录人员,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聘用该临时人员,并登记备案在政治部。

(2)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我院制定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和自学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要求和《准则》、《条例》有关规定为对照标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常态化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政治站位的同时加强业务能力,以知促行,将学习成效体现在党的建设上,体现在为民服务上,体现在司法公正上。我院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并详细记录笔记和心得体会,各党支部都争先恐后、力争上游。每个党支部选出一篇思考深刻、立意深远的优秀读书心得上报党总支部,最终经过筛选,在办公楼一楼设立主题教育学习体会展板集中展出,共有12个党支部的12篇优秀学习心得参展。

二是健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和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考核,进一步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使全院干警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和督促,为干部的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提供依据。在考核制度中,加入了“强化‘四个意识’的情况”,对于缺乏“四个意识”,不积极认真完成任务,缺乏“一盘棋”思想和统筹协作意识的,年终考核进行倒扣分。

三是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审判管理,加快信息传递和情况控制,确保领导正确决策,使法院重大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我院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院党组成员立足岗位,从法院大局乃至全国大局出发,涉及重大案件,须经审委会、院党组会统一决策。

3.具体问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我院于18年年底召开了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听取了各战线、各部门关于2018年党建工作总结,金禄院长针对各战线、各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一点评,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部署我院2019年党建工作。在此次市委第二巡察整改中反映我院13年至15年党组未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再次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一方面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握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创新党建载体,激活发展动力,找准切入点,以“严、细、实”的标准做实做强做优党建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区委要求,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强调要将主题教育活动和整改工作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齐头并进,抓紧落实。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我院政治部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将我院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整理汇总,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对缺少的制度进行制定,编辑汇总成《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制度》,包括《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集体领导制度》、《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制度》、《阿城区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在内的十四项工作制度,并经过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研究,下发给各党支部,要求严格按照“制度”细化落实工作,党总支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各支部深化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机关党建问题的研究,支部活动紧盯重点,加强工作实效性,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我院在《党建工作制度》中加入《阿城区人民法院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并按照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推进工作,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度中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并于9月组织了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会上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院长和各分管院长、党员领导干部认领责任、任务,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听取意见,效果显著。

(二)针对“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具体问题: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部署工作。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上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共召开9次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选编》和《纲要》的重要内容,并专题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和检视问题专题会议,党组成员分别围绕调研交流成果和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发言,制定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目前各支部党员已基本完成了《选编》和《纲要》两本书的学习,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果。

二是明确本单位意识形态责任部门并制定相关制度。我院已制定《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成立阿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司法审判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构建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述职、民主生活会、纪检监督、干部考核、教育培训范围。我院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述职、民主生活会、纪检监督、干部考核、教育培训中。2019年3月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位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并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发言。

四是处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和重要舆情事件处理情况。目前我院未发生重要舆情事件,对于发生的一般舆情均及时上报中院宣传处,并实时进行管控,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五是开展“清池子”活动情况。今年1月,我院对2017年以来在本院政务门户网站和内网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和一点资讯号、澎湃问政平台等法院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逐一核查,彻底清除不良信息,确保没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信息,没有传播有害政治信息和敏感工作信息。坚持做到涉密和非涉密的中央、省委文件及省级领导批示原件、复印件一律不得上传、发布在互联网,不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在互联网传输、发布,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六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运用两微一网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所有发布内容均由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因我院网站布置设置由上级部门统一管理,不能更改,但我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活动等相关会议、学习情况、学习心得等均发布在网站相关专栏中。

七是加强对政府雇员、公益性岗位、临时用工人员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我院组织学习会议均会通知要求全体政府雇员、公益性岗位、临时用工人员参与,并要求定期在周五下午各党支部组织政府雇员、公益性岗位、临时用工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开展培训活动,端正临时人员的工作态度,规范其言行举止。

5.具体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改选换届工作。按照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工作安排,我院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落实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确定了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时间,确定了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其次,向区直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后,召开机关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全体党员大会筹备事宜,会上推荐了下届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三,向区直机关工委呈报下届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2019年9月17日,我院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在11名机关支部委员候选人中选出:(按姓氏笔画排名)王海波、刘金龙、李金禄、李春耀、刘静斌、宋国强(法警队)、宋国强(民二庭)、郭彦东、祖洪涛共9名委员。党员大会结束后,召开新一届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李金禄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书记,李春耀、刘金龙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总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副书记。经会议研究分工如下:王海波同志任保密委员、刘金龙同志任纪检委员、刘静斌同志任统战委员、宋国强(法警队)同志任保卫委员、宋国强(民二庭)同志任组织委员、郭彦东同志任宣传委员、祖洪涛同志任群众委员。

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环节。我院政工干部已学通弄懂最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涉及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做到早请示早汇报,并积极和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多向组织人事部门请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意见。同时,我院制定了《阿城区人民法院选人用人推荐制度》,制度中规定各党支部向院党组提出推荐人选,召开党组会议,党组讨论研究,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班子成员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表决的形式决定,并要做好研究动议和考察人选党组会会议记录,保证任职前考核材料的完整。

6.具体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我院年初制定《阿城区法院党总支2019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总支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院总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贯彻执行党组和总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总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总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二是注重民主评议质量。民主评议党员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我院于9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实事求是,增强了批评和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院已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每月“两学一做”重点通知工作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反思总结,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上交阶段性学习心得或学习总结,规范开展“主题党日”等板块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四是严肃发展党员工作。我院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党员3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2名。我院政治部门认真落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严把培训关、考察关、发展关和转正关。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因区委组织部规定季度上缴党费,我院每月均按时收缴并做好收缴记录,季度上缴党费。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具体问题:(1)院党组工作决策部署方案在前、研讨在后;(2)监督落实责任不到位;(3)监督执纪基础工作不扎实。

(1)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我院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保持常抓、深化、坚持的韧劲和恒心,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坚持从日常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主动纠偏改错,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制度》,明确院党组工作决策部署方案需经党组研究讨论后制定。

(2)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我院严肃处理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格依据程序做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带头谈,也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每次谈话均进行廉洁提醒,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员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提高党员主体意识,我院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党内关怀帮扶制度》,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整改情况:

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基础工作。我院始终坚持从严监督审执工作,切实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从严监督审执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司法腐败,严惩权钱交易、以案谋私等行为;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从严问责,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强化监督,严格问责,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把“执纪”作为核心职责,把“问责”作为重要职责。巡察组提出问题后,我院加强了内部监督、上下监督、相互监督,继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反省,自觉规范工作行为,同时,强化了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8.具体问题:“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落实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效果和警示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巡察组提出问题后,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观点、分享体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推广了我院先进典型刘岚影同志、王中伟同志,并组织了先进事迹报告会。同时,运用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引导干警汲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注重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加强一、二种形态的违纪阻断作用和常态化制度化作用。

9.具体问题:(1)工作作风不扎实,流于形式;(2)中心组集体学习不扎实,部分党组成员笔记不认真;(3)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不力,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

(1)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转变工作作风。将“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定期督导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院属四个法庭按照实施方案推进表的时限完成了相关工作。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会议、文件落实到工作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2)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我院制定《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作表率的学习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我院政治部门定期收集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对笔记认真、出色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返回重新补写,组织学习心得体会展览。

(3)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完善《阿城区人民法院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督办、狠抓落实,除责令限期改正以外还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将案件质量与相关庭室的政绩、案件承办人年终考核、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促进干警提高意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推动审判工作发展。二是针对评查发现的瑕疵案件,及时将评查结果及相关材料移交督察室,由督察室依规依纪做好处理。三是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整改工作。自上级清理办公用房以来,我院严格落实上级规定,根据不同级别适用的办公用房面积及时进行调整、合并,克服人员变动频繁的特点,对个别超面积人员办公室进行及时调整,另外对审判辅助用房重新进行了规划,较为合理的利用资源,现已整改完毕。

10.具体问题:(1)“三公经费”违规问题多;(2)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3)未按预算使用专项资金;(4)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5)挪用执行款,执行款账实不符。

(1)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的反馈意见,办公室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从存在问题的表面现象入手,深挖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重新完善《阿城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做到立行立改,《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公务出差,车修车油管理,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控制公务出差人数、时间、食宿、交通费等,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报销规定,超出部分自理,车修须由驾驶员申报、修配厂检查报价,办公室开修车单,修理完毕后运行一个月,检验合格后凭修车单报销同时对修车额度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车油实行包干制,根据各用车单位的任务和支出范围,实行油料使用加油卡的制度,特殊情况超出包干范围用油由用车单位申报,填写出车单由办案人、庭长、主管院长审批报办公室,予以报销。

(2)整改情况:

进一步严格资产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报废资产及时清除,做到账实相符,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正在入账。

(3)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完善《阿城区人民法院预算管理制度》,重大工程年初有计划有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超预算、无预算使用资金。

(4)整改情况:

实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是执行预算、节约开支、堵塞腐败的有效措施。我院2013年购置审判服务设备多,时间要求紧,未走政府采购程序,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今后凡涉及此项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集中采购和招标的规定,执行预算,坚决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大额工程履行招标、审计及财政评审程序。

(5)整改情况: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为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扣划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我院执行局于10月中旬,按照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禄同志的工作部署安排,由分管院长张静涛同志组织执行局召开警示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九项规定》,针对我院近期被查处的违纪案例,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聚焦主体责任落实,真抓严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张静涛副院长强调,要通过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警,从案件中吸取教训、高度警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要坚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和腐败隐患。会后,执行局全体干警表示,用好反面教材,杜绝“庸、懒、散”等不良风气,用遵纪、敬法、严德、尽责、守廉的实际行动,更好地坚守初心、践行使命!

(四)针对执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具体问题:终本案件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严格按照执行第三方评估提示要求及案件执行系统节点要求完善“四查”工作卷宗管理。结合我院执行局工作实际,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终本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并下发,督促落实。2019年8月19日,对被执行人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12.具体问题:因判项表述不准确导致执行困难。

整改情况:

建立执行与审判程序的沟通协调机制。执行局发现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内容不明确,应书面征询审判部门的意见,审判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裁定予以补正。审判部门未及时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的,执行机构可层报院长督促审判部门答复。

13.具体问题:

调解生效后自动履行率不高且规避执行,导致执行困难。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案件终本前严格审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本的、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二是案件终本后应进行动态管理。依职权每6个月主动、集中对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省法院的全省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一次调查,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恢复执行;保障续封、变更追加等程序性权利的行使。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动态管理人应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行踪,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接收并核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14.具体问题:执行实施与执行审查权责未完全分离。

整改情况:

执行实施与执行审查权责分离。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合议制度,同时,我院执行局分成执行实施庭和综合科,综合科负责审查案外人异议是否成立,对执行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等事项。

15.具体问题:执行工作不规范,慢作为、乱作为、违反执行工作纪律,信访情况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

一是对阿城区金城典当行55件执行案件法院依法恢复执行,严格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杨香云与赵树斌借款案件中担保人李革提供的阿城区金都府邸C栋7号楼商服依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从信访问题出发,由信访部门建立责任清单,加强法院内部的监督力度。执行局建立完善《阿城法院执行局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并下发到各业务部门督促落实,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充分利用指挥中心资源,强化诉前、诉讼保全制度运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合理运用执行救助机制,杜绝违规借用差旅费、收取礼金等行为,一旦发现,立即移交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我院部分案件重大事项未进行合议、法律文书未送达或超期送达卷宗无副卷结案不归档的问题,我院执行局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保证依法办案,文明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是对执行局篡改执行卷宗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执行一庭员额法官李德斌在为巡察组提供(2018)黑0112执1145、1146号案件卷宗时,将结案方式由终结执行篡改为终结本次执行,我院已依规依纪对其作出政务警告处分。

(五)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

16.具体问题: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我院政治部细化考勤制度,每周进行一次迟到早退通报,提高各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我院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切实增强我院广大干警意识形态建设,以弘扬主旋律、传播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为主基调,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院制定《阿城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行为规范》,并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我院已于2018年制定并印发了《阿城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的招录、管理、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规范人员管理、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政治与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17.具体问题:智慧法院建设迟后,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效果不好。

整改情况: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庭审直播设备现已全部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电子查询系统将于2020年申报预算,资金批复到位后,3个月内完成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查询系统的应用。

18.具体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群众反应比较集中。

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城镇、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我院政治部每周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向群众代表展示法院风采。

二是严格执行信访值班制度,确保上访有接待,立案有登记,询问有应答。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专门窗口,各战线业务部门在信访办统一安排下,定期值班轮岗。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减缓、免交诉讼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按照规定,探索建立救助案件快速专办机制,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前提下,缩短办理期限,简化工作程序;针对部分当事人对国家的司法救助制度不了解、不清楚,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积极宣传、指导、释明,树立“主动告知、应救必救”的工作理念,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推行服务承诺,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栏,将免费印制的诉讼指南导诉书、便民手册等资料放置在专栏上,供办事群众阅读。

19.具体问题:超期限审理案件, 对营商环境优化整体推进有影响。

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在立案登记阶段明确案件繁简分流的界限和原则,受理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时,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外,一般将案件立为简易程序审理。立案分案后,规范流程管理,严格转换审批。在承办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承办法官需经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转换为普通程序,防止法官无正当理由随意私自转换程序,拖延办案时间。坚持严格审限监督,强化案件管控。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审限跟踪、催办和督办制度。案件审限临近,综合信息系统自动提示预警。审管办及时统计长期未结案件,经院长审批后逐级跟踪督办落实,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提升司法资源利用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结案方式上,不能忽视调解,又不能久拖不结。

二是修订了《主审法官会议细则》及《审判委员会会议细则》,为办案法官审结疑难复杂等案件提供了专业支持,加强业务沟通、统一裁判标准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针对卷宗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管办要及时上报下达、协调沟通,避免因认识误区而影响卷宗质量。培养承办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严谨意识,避免马虎做事,强化程序公正。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入手,并作为促进实体法律正义和真正达到依法执法目标的先导和促进剂。

20.具体问题:业务培训缺少针对性,司法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审管办制定业务学习方案,对审判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审判水平,进而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对书记员进行培训,统一卷宗整理及填写要求。从严从细把好电子卷宗及纸质卷宗的审核关。对存在缺页、编码不正确或重复扫描导致少页或多页、清晰度不高、案卷材料排序混乱等不规范的卷宗一律退回。

(六)针对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21.具体问题: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够深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组领导成员脱贫攻坚工作分工,明确分管扶贫领导职责、任务。二是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扶贫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并做好学习笔记。三是每月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近期扶贫工作,保证脱贫不返贫。四是我院于年初组织了帮扶人培训会,会上对扶贫政策进行了详解,扶贫手册填写进行了规范。

22.具体问题:扶贫干部对预防贫困户返贫工作不扎实、不细致。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帮扶责任人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帮扶工作的检查督导。二是因户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保证农户持续增收。

(七)针对涉黑涉恶“保护伞”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具体问题:宣传发动形式较为单一,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开展针对社会各个层面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讲座,传达上级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开展公众开放日,组织群众代表观看我院扫黑除恶宣传片,参观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印制宣传手册放在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台,并组织单位干警在城区、乡镇人口流动密度大的区域发放。

二是充分发动干警及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我院组织干警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提高干警对扫黑除恶的认识程度。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了解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立案破案、强制措施的适用和审查起诉等情况,拓展信息获取渠道,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4.具体问题:提前介入案件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专项斗争推进的平衡性、打击的连续性、治理的协同性。二是建立健全涉黑涉恶信息共享和配合机制。健全发现新苗头、新线索长效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我院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需要持续推进、长期坚持的事项,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合力。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回头看”提升方案,召集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对“回头看”提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由一名副院长负责,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同配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有力,确保巡视整改提升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各项工作。以此次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的整改反馈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召开自查自纠学习会,认真查摆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重点针对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一定的懒散、浮躁等现象,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的情绪,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等问题。针对各项问题,我院还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同时,也要督促全院干警定期对照标准查找自身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改善工作方式,虚心接受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将深化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进法院党的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着力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加强跟踪问效,形成整改长效机制,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提升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