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阿城区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阿城区新利街道新农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海违规插手扶贫工程建设问题

来源: 阿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7

分享:0

经查,2016年6月,新农村收到其帮扶单位哈尔滨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的贫困户帮扶款10万元。新农村决定用此款先给11户贫困户各发放500元现金用于购买种子化肥,余款用于建设占地4.05亩的3栋大棚,作为产业脱贫项目,无偿提供给贫困户使用。2016年10月,王振海违反相关规定,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未与村集体签订大棚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违规决定由其本人经营的哈尔滨市某钢构有限公司承建,大棚建成后,将人工费、材料费、其它杂费等共计8.55万元由村财务核销。

王振海身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也未签定合同就将村建大棚工程交由其本人自营公司承建;将应由合作社承担的打井费用由村财务核销,已构成违纪。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王振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振海简历

王振海,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4月任阿城区新利街道新农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