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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 阿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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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各项支出均严格遵守区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二、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三、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四、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五、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六、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七、报批制度

1、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委主管财务主任核审,经委主管财务副书记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两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4、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副书记批准。

5、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6、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7、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按统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