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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领域监督执纪的对策

来源: 阿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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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围绕“三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是针对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流程地分析,现就如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强化监督执纪提出对策如下:

一、用好专项监督检查。低保领域出现的问题,无论是审批环节,还是动态管理环节,往往都是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入户调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甚至出现不入户或电话“遥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应该就低保领域入户调查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对那些走过场、假入户的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查处、集中曝光,形成震慑。

二、用好“大数据”筛查。低保领域“大数据”筛查能够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人员不足、力量有限的问题,最好能够将低保领域“大数据”筛查的权限下放给区、县(市)纪委监委,由他们结合地域实际,及时精准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三、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低保领域动态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需要及时共享信息、数据,实现动态管理的精准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相应作用,通过向人社、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