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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 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 道里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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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好省委巡视指导督导工作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坚持“实践+探索+总结”,逐步形成责任、督促、评估为核心的整改促进机制,推动以上率下抓整改,力促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夯实整改责任,推动压力传导。哈尔滨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牛鼻子”,明确职责任务,传导工作压力。在巡察反馈时,均在整改意见建议部分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并要求就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签字背书,明确承担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向分管或联系市领导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等整改任务,推动“一把手”直接部署、过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在审核被巡察单位报送整改方案及情况报告时,逐项查看整改任务是否全面、责任人是否明确,确保每项问题整改上有领导牵头、下有部门落实,有效督促扛稳抓牢整改主体责任。

构建监督体系,督促整改落实。哈尔滨市始终坚持领导带头高位督促整改,发挥领导干部督促整改作用。一方面,健全市委书记点人点事跟踪督办机制,学习借鉴省委巡视工作经验,在书记专题会召开后,市委巡察办第一时间梳理市领导点评意见,确定重点跟踪督办事项,向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工作的通知》,并建立管理台账持续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已印发相关《通知》30余份。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机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常态化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会上传达市委工作要求,传导巡察整改压力,高位推动整改落实。

突出整改评估,巩固整改效果。整改责任落实的好不好,需要切实可操作的评估办法看效果。哈尔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指导督导,贯彻执行市委印发的《哈尔滨市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哈尔滨市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过问整改进展情况等作为评估重点内容之一,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四方会审”,成立巡察工作督导组,根据巡察整改跟踪监督情况进行集中审核评估,开展指导督导、销号验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目前,已完成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有效发挥评估机制对巡察整改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