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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纪委监委AB角岗位工作制度

来源: 道里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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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派驻乡镇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职责分工推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避免发生缺位现象,委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AB角”岗位工作制,又称工作岗位代理制或工作岗位无缺制,是指工作内容性质相近的职位,其中一岗缺位时,相互替代的两个岗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委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派驻乡镇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第三条  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角”工作制,各部门都要明确A角(负责人、主办人)和B角(临时负责人、协办人)。

第四条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A(主办)、B(协办)角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应岗位职责,经常委会审议后予以公布。

第五条  A角人员应主动担当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  B角人员应主动熟悉A角岗位内容,积极协助A角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  AB角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休假或离岗超过三天,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预先指定接替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  两人在工作中互为补充,A角离岗前,应主动向B角人员交代不在岗期间需要处理的有关工作事项及可能面临的问题;B角人员应及时处理有关工作事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常规性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九条  AB角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因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