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纪委监委AB角岗位工作制度
来源: 道里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9
机关各部门、派驻乡镇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职责分工,推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避免发生缺位现象,经委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AB角”岗位工作制,又称工作岗位代理制或工作岗位无缺制,是指工作内容性质相近的职位,其中一岗缺位时,相互替代的两个岗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委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派驻乡镇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组)。
第三条 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角”工作制,各部门都要明确A角(负责人、主办人)和B角(临时负责人、协办人)。
第四条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A(主办)、B(协办)角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应岗位职责,经常委会审议后予以公布。
第五条 A角人员应主动担当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 B角人员应主动熟悉A角岗位内容,积极协助A角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 AB角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休假或离岗超过三天,如遇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预先指定接替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 两人在工作中互为补充,A角离岗前,应主动向B角人员交代不在岗期间需要处理的有关工作事项及可能面临的问题;B角人员应及时处理有关工作事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常规性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九条 AB角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因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