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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来源: 道里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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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独立行使检查权、监察权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规党纪和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党规党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靠党组织,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合法。

三、工作程序

案件受理: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斌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实、证实,了解所反映的只要问题是否存在。

立案审查:按照管辖权限,对检举、控告以及自行发现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经过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法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移送审理:对立案审查调查并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所需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按照程序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