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洼兴镇党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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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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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7日至2019年10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洼兴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洼兴镇党委反馈意见。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洼兴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张淑芬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有关事宜。洼兴镇党委先后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整改意志,推动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对照市委巡察要求,结合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洼兴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巡察出的70项12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6条,整章建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1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00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

(一)镇党委没有把学习作为增强政治意识、提升领导能力的重要手段。十九大以来,镇党委没有把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的还不够认真、不够扎实,班子成员没有相关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个别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不甚了解。

采取措施: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其作为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补课”,开展一次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记录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镇党委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一把手”没有落实末位表态制。如“2015年9月15日,党委会议研究奖励资金调整和使用,同年11月25日党委会议研究推荐干部人选事宜,会议记录只有”一把手“结论性发言,没有班子成员酝酿讨论的过程,充分发扬民主作风不够。

采取措施: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对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和事项,实行班子成员充分发言酝酿,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

(三)对上级决策部署不研究、不落实。2017年以来,市纪委明文规定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实行报备制,全镇共有党员干部760人,其中镇直机关党员104人,没有一起报备。

采取措施:召开三级会议,即召开班子、全体镇干部和村两委会议研究部署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备制,会上要宣读文件规定,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皆知。同时对婚丧喜庆事宜不进行报备和除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之外,一切借机敛财行为,都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方面: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2013年以来,党委经常把党建工作会议和行政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同时写入会议记录,党政不分,没有突出党建工作重要性。二是2013年-2016年,镇党委组织党建方面的学习每年没有达到10次以上,党委班子成员没有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未能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状况。

采取措施:一是把抓好党建促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记入党委会记录。同时已经做到按照工作实际区分召开党委会议、党政两个班子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和政府会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二是强化党建专题学习,依托“三会一课”和远程电教设备等方式,对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建知识和党性学习教育,提高思想先进性。三是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已经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促进谈心谈话常态化,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二)党建力量配备不足。2019年6月至巡察结束,镇党委组织委员职位一直空缺。

采取措施:按照干部使用要求和程序,已于2019年12月配备镇党委组织委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没有2013年班子成员讲党课记录。二是没有2015年民主生活会材料。

采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每人至少上讲台讲一次党课,并做好资料留存。二是已经做到规范民主生活会材料,现在能够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积极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资料存档,如因实际需要另行召开的,要向县委组织部做好呈请,按照程序召开,并做好资料存档。

(四)基层党组织未按规定收缴党费。一是退休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2017年上半年镇机关和2018年上半年镇中学的退休党员每人每月交只交党费25元。2019年上半年镇中心校退休党员每人每月交党费20元。二是个别退休党员长期不缴纳党费。2017年-2018年镇中心学校退休党员没有缴纳党费。2018年上半年镇中学5名退休党员,2019年上半年镇卫生院4名退休党员没有缴纳党费。三是个别在职党员未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2018年上半年镇中心校6名在职党员的工资超过5000元,没有按照工资额1.5%的比例收缴党费。

采取措施:进行党费追缴。

(五)镇纪委超职数配备干部。2016年乡镇换届配备纪委委员5人,即:纪委书记、刘明,副书记王志伟,委员张洪涛、兰文超和张志。2018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配备监察专员和监察员,监察专员必须由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员从纪委委员(行政编制)当中产生,当时洼兴镇党委考虑到纪委副书记王志伟多次提出辞职,其他委员年龄又偏大,又不是行政编制,所以经当时党委会议研究新增设2名(行政编制)年轻的干部任监察员职务。

采取措施:针对市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洼兴镇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在2021年换届期间进行调整加以整改落实。

第三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镇党委签订的2019年政治生态考核责任状不合要求、有关规划、总结流于形式、学习党纪条规和上报材料敷衍应付、对公职人员违规办企业监管缺失、监督执纪轻拿轻放。

采取措施:针对以上事实,镇党委召开专门会议,要求立行立改,一是镇党委马上与没有签订的单位进行签订责任状;二是工作要认真,立行立改,有关规划、总结要加以改正;三是对学习要认真,决不能敷衍应付,杜绝此类再次发生;四是对公职人员违规办企业监管缺失、监督执纪轻拿轻放的问题,镇党委对镇纪委书记进行四种形态谈话,以教育为主;五是关于监督执纪轻拿轻放,针对此问题镇纪委对镇经管站站长张洪涛进行四种形态谈话,批评教育。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超规定限额使用现金。2013-2016年,镇政府用现金列支工程、复印、维修等费用共8笔,合计36.36万元。

采取措施:召开以班子成员、镇村财会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宣读财会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同时,对财会人员口头约谈,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白条子入账。2013年2月、12月支出工程款共计80万元,2018年6月支出垃圾点迁移费1.5万元,同年12月支出劳务费3万元,以上均使用白条子列支。

采取措施:2013年2月第9号凭证,长发村巷道硬化50万元,此项目是2012年项目,2013年12月开回发票,发票已附收据后面。2013年12月3号凭证因当时施工方账户取消,分四次由施工方出的收据支付工程款,同年8月4日开回发票,发票附后。

3.无预算支出。2016-2018年,镇政府无预算支出取暖费26.13万元。

采取措施:财政局安排预算支出时没单列取暖费支出预算,取暖费预算在全年经费预算中包括。

4.未登记固定资产账。2018年3月镇政府购置LED电子屏0.77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采取措施:2018年3月9号凭证电子屏支出0.77万元,党建经费中双山村购买的电子屏,此资产应入双山村固定资产账。

5.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14-2018年,镇政府采购图书、服装、电子屏等共花费11.34万元,未执行政府釆购程序。

采取措施:上述问题财务执行不力,未走采购手续,协调财政采购办补办采购手续。

6.会计科目核算不正确。2013-2016年,镇政府将独生子女奖励、低保、医疗救助、离任村干部补贴等收入,记入应付款科目,导致收入核算不实。

采取措施:按财政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科目,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2017年以来以规范会计科目)

7.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镇政府原始凭证中普遍存在要素填报不完整,差旅费无公出事由,无经手人签字,发票后未附合同等问题。

采取措施:严格内控制度,完整会计凭证要素,差旅费已完善公出事由,经手人签字等。

(三)工程项目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016年洼兴镇组织实施高丽寨村路边沟修建和路灯安装工程时,没有按合同约定留存工程质量保证金,共计3.64万元。

采取措施:高丽寨工程质保金3.64万元,在2016年12月40号凭证中以留质保金,在应付款账目中体现。由于此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质保金未付,2018年财政局将此款缴回(2018年12月92号凭证)。应付款现挂账。

第四方面: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户建房面积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截止2019年9月,全镇建房面积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00%的有4户,超出50%的有3户。

采取措施:贫困户建房超面积100%有双山村孙彦山、长山村张锁、长山村李云义,超出规定面积50%有兴繁村朱双、双山村郎玉山、兴繁村庞子阳,以上6户贫困户在国家规定补贴后超出面积均表示没有债务,建房资金由亲戚帮助。

(二)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贫困户危房改建面积、补贴金额报表与实际不符。二是贫困户年人均收入报表与贫困户自诉有差异。

采取措施:一是危房改建补贴金额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补贴,因工作人员在上报市巡查组时填写失误,造成补补贴金额报表与实际不符,针对此问题,镇召开干部大会,在会上对工作不认真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以此教育全体干部引以为戒;二是双山村史万荣智力有问题,导致人均收入描述不清楚,将安排帮扶干部到贫困户家中讲解政策,谈心,告知其收入的真实情况。

(三)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够。个别边缘户对精准扶贫政策有片面认识,对自身未纳入贫困户不理解、有意见。

采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向边缘户讲解贫困纳入标准。

(四)精准退出机制不健全。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五保户有的年人均收入已经高过脱贫标准未被退出。

采取措施:截至2019年10月份,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经全部脱贫退出。

(五)个别精准扶贫项目未发挥作用。2015年9月清瑞村烘干塔项目投资138.59万元,后期附属设施未完善,目前闲置,未发挥作用。

采取措施:2019年,县纪委已经立案介入调查,积极与县里和社会联系,进行招租,目前正在招租中。

第五方面:“扫黑除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高。镇党委没有把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看待,政治洞察力和敏感度不足,认为洼兴镇民风淳朴,社会氛围比较稳定,有麻痹大意思想。

采取措施: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组织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召开了洼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一是明确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检视问题、狠抓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督导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由班子成员负责督导所包村本次扫黑除恶方面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充分发动群众不够。镇党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停留在口号上,没有真正起到发动群众的作用,群众观望的多,参与的少,没有真正了解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群众往往从自我保护、避免麻烦的角度来看待扫黑除恶工作,群众参与的意愿极低,线索极少。

采取措施: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对春节期间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一是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农民工返乡和外地乡友探亲的有利契机开展宣传。利用宣传单、微信群、LED显示屏等深入广泛宣传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动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达到宣传全覆盖、排查无死角。

专次报告。

中共巴彦县洼兴镇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