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巴彦县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巴彦县红光乡丰农村原记账员徐大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 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2-01-06

分享:0

发布日期:2021-8-10  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分享:

据巴彦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巴彦县纪委监委批准,巴彦县纪委监委对红光乡原记账员徐大伦立案审查。经查徐大伦身为中共党员、红光乡丰农村原“两委”委员兼记账员,任期内截留直补资金账外支出,违反财政法规,账外支出。鉴于徐大伦2020年因违纪应当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党内职务,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巴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徐大伦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徐大伦简历

徐大伦,男,汉族,1965年6月生,黑龙江巴彦人,初中文化,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5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任红光乡丰农村记账员,2013年10月至今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