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巴彦县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巴彦县华山乡联名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志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分享:0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分享:

据巴彦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巴彦县纪委监委批准,巴彦县纪委监委对华山乡联名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志安立案审查。

经查,华山乡联名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志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畜牧局对巴彦县大瓮肉牛养殖合作社肉牛基地母牛扩群增量项目中,用村内其他养牛户的牛充数,使大瓮肉牛养殖合作社多得补贴9.0269万元,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造成损失;违反群众纪律,在发包机动地工作中长期发包机动地,侵犯了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经2020年3月16日,巴彦县纪委第十六届136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志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华山乡政府依据相关程序规定,对王志安党外职务做出处理。

王志安简历

王志安,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初中文化,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连山村原党支部书记,200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华山乡联名村村委会主任,2005年9月至2008年9月任联名村村民,2008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华山乡联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9年10月任华山乡联名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