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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尹玉书

来源: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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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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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尹玉书

工作简历

尹玉书,男,汉族,1969年11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

1991.07—1992.09   黑龙江省巴彦县临城中学教师;

1992.09—1995.02   黑龙江省巴彦县司法局干部;

1994.01—1996.07   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5.04—1997.04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书记员;

1997.04—2002.04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科员、助理检察员;

2000.03—2002.07   在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2.04—2008.08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助理检察员;

2008.08—2009.05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检察员;

2009.05—2011.01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1.01—2017.12   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12—2018.12   巴彦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2018.12—2019.12   巴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2019.12—2021.07   巴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2021.07—          巴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协助董彦海同志分管洼兴纪工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持第一专案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