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巴彦县 >领导机构

巴彦县监委委员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吕远杰

来源: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2-01-06

分享:0

发布日期:2022-01-6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分享:

县纪委常委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吕远杰

工作简历

吕远杰,女,汉族,1974年11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94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

1994.11--1999.10    黑龙江省巴彦县进修学校科员

1999.10--2011.10    黑龙江省巴彦县纪委办公室科员

2001.03--2003.07    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11.10--2017.07    黑龙江省巴彦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2017.07--2017.12    黑龙江省巴彦县监察局副局长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2017.12--2020.08    黑龙江省巴彦县监委委员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2020.08--2021.07    黑龙江省巴彦县监委委员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2021.07--2021.12    黑龙江省巴彦县监委委员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2021.07--2023.04    黑龙江省巴彦县纪委常委兼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2023.04--           黑龙江省巴彦县纪委常委、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主持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协助董彦海同志分管执纪审查服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