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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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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巴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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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负责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八)组织开展我县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建设和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9个股室,4个派驻机构。行政编制76名。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76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本级预算,没有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附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表(附表7);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表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科目支出表(附表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经济科目表(附表1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经济科目表(附表11);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12);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附表13);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979.4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97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41万元。

三、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97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41万元,无项目支出。

四、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9.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79.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5万元。

五、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2021年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79.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6.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7.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0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5.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39万元。

六、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4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1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1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七、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79.41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40.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500.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9.38万元、住房公积金45.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2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1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89.1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4、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0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18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万元、离退休费128.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八、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功能科目)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部门科目)的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一、关于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的说明

2021年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为1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有业务用车。公务接待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1年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初预算没有采购计划,在执行中如果发生采购事宜,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项目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415.1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物721.04万元,通用设备440.26万元,专用设备175.37万元,图书、档案3.28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75.20万元。车辆共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

十四、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的说明

2021年我单位没有绩效项目支出,如发生绩效项目支出将严格按照《巴彦县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对本年度5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考评,以民生项目为主体开展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中共巴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转移支付收入: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主旨的一种制度。

三公经费:就是指出国费用、招待费用和交通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财政事务款级科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支出。

卫生健康(类):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类):主要是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