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建设生态宜居祥和富饶现代化新巴彦提供纪律保障(十七届纪委二次全会)
来源: 巴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2-05-10
——在中国共产党巴彦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5月9日)
杨 平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七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兰淼同志作了讲话,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保障巴彦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百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巩固拓展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有效落实。始终坚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全县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累计检查医院、药店、公路卡口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8765个,督促整改问题456个。严肃查处县应急局、工信局等单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30件5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件12人。坚持整治“大棚房”整改不彻底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发现的1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立案15件,处分21人。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村屯环境卫生整治监督,共立案33件,处分21人。落实《哈尔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办法》,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乡党委换届等跟进监督,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47名。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在县乡村换届、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112人次。
(二)贯通融合“三不”一体推进,惩治腐败综合效应不断释放。我们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515件,立案340件,处分329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6件,严肃查处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建文受贿案。查处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和秀广,原副总经理杨令云涉粮职务犯罪案件,累计收缴涉案资金2100余万元。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关”,出台《办案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五必须”“十不准”要求,整改市纪委监委办案安全检查发现问题6个。落实市纪委监委第四种形态案件“一案三书三报告”制度,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深化运用省市编写的《干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年来,针对疫情防控、粮食、司法、殡葬、交通等领域问题下发监察建议47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69个。
(三)坚决整治“四风”,作风建设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全年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件,处分96人。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查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有令不行、敷衍塞责等问题34个,处理51人。严查享乐奢靡之风,破除重节点轻平时、重集中轻日常“固定思维”,常态化明察暗访,主动监督发现问题,查办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常见病”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问题45个,处理45人。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深入基层窗口单位监督检查7轮次,查办责任不实、服务不优、作风不严等问题9个,处理12人。
(四)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群众身边腐败得到有效治理。围绕上级纪委监委部署的26个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负责,扎实推进,查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41件,处理164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通过自查自纠,对主动交代问题的171名干警进行从宽处理,对53名干警进行严肃处理。针对中小学“学生餐”中的吃回扣、收好处费等问题,立案查处县第一中学、红军小学等中小学校长12人,按第一种形态处理教师385人,收缴违纪资金73.89万元。查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涉案资金75.6万元,处分6人。在农村集体“三资”治理中,发现问题51个,处理51人。针对“两牛一猪”、城镇污水处理、卫生医疗、“黑出租车”等其他领域专项整治任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起底排查、稳步推进。
(五)推动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党委(党组)职责职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行业系统内部治理、巡察整改落实等重点任务,巡察党组织13个,发现问题379个、移交线索41件,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运用,巡察党组织8个,发现问题229个、移交线索27件。召开全县巡察整改推进会议,通报整改情况,推动做好“后半篇文章”,整改完成省市巡察反馈问题75个。
(六)持续深化改革,监督执纪效能进一步优化。设立4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52个县直部门综合监督全覆盖。对巴彦镇等4个驻中心镇纪工委进行裁撤。落实县委巡察办主任兼任本级纪委常委要求。结合乡镇换届,按照“两专三兼一延伸”标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干部90人,其中乡镇纪委书记18人、副书记18人、兼职纪委委员54人。配备村和社区纪律检查员134人。新建14个乡镇标准谈话室,保障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强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建设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分两批次招录、遴选优秀年轻干部20人充实到办案一线。依托市纪委监委业务大讲堂培训32期,选派15名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监委参与办案,进行实践锻炼。以刘锐案为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见,制定监督办法,细化37项内容120条具体措施。增设干部监督室,全年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9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从全县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躺平”,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风险仍然较大。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效看,县域外查办的大案要案多,县域内查办的少;村屯干部处理多,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处理的少;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多,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的少,震慑力度和效应还远远不够。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看,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有效贯通不够,办案办公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口大气粗,作风不严不实。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任务目标,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祥和富饶现代化新巴彦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做好今年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使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精准,工作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一)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对照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要点,逐项细化落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治上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专业辅导、班子领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围绕省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新时代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执行情况做好监督检查。聚焦“三新一高”重大战略;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等中央省市重大工作部署;聚焦我县实施打造粮食生产现代化农业区、畜牧产业现代化标准示范区、绿色农产品加工新高地发展目标跟进监督,探索重大政治任务“项目制”监督,日常重点事项“清单化”监督,事前事中事后“嵌入式”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做实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深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同向发力,不断清除滋生腐败土壤。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深挖彻查公共资源交易、教育医疗、粮食购销、开发区等领域腐败问题。采取领导包案、领办直办、定期督办等方式,切实解决办案力度不大、深挖不够、质量不高、有震动有影响力的案件少等问题,实现办案从数量规模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有效转变。加强办案场所安全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文化建设,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方式,以案释德释纪释法释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以修身、谨慎用权、廉洁从政。
(三)深入纠风治乱,持续培树新风正气。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紧盯群众之难,持续向发生在群众身边、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微腐败精准“亮剑”,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持续加强对中央、省、市惠民利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下沉监督。针对教育领域双减政策落实、择校分班、学生餐问题,医疗领域收红包、吃回扣、医生与院外药店勾结,社保医保领域虚报冒领,食品药品领域经营违规、虚假宣传、质量安全,生态环保领域违法占用耕地、私挖滥采、违规排放等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打伞破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赢得民心,维护稳定。持续抓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整治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推动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和助推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责任虚化、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政策落实“中梗阻”、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做好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工作,让清白者不蒙冤、诬告者受严惩。
(四)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和提级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今年我们拟开展两轮巡察,巡察县直党组织22个。配合市委提级巡察开发区、公安局和3个乡镇。围绕“三个聚焦”,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对“三重一大”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探索建立与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融通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评估整改成效,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五)深入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把准改革方向,谋准改革路径,狠抓改革落实。制定出台《巴彦县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巴彦县派驻纪检组监督办法》,发挥派驻纪检组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压实主体责任,监督驻在部门履职尽责。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政策要求,实行县乡纪检监察一体管理。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纪律检查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作用,探索开展村级廉政示范点建设,搭建村级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党务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和监督内容,形成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
(六)深入抓好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自觉弘扬党百年奋斗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锻造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弘扬工匠精神,发扬严实深细作风,鼓励干部坚持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提升工作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张宏钧、刘锐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从严落实干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知重负重、勇毅前行,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祥和富饶现代化新巴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